準則陳述:
本準則適用的文信電子員工和協力廠商必須根據文信電子誠實、誠信、信守承諾、公正、尊重、關心他人以及承擔責任的基本價值觀來做出正確、合乎道德的決定。如果法律和《文信電子行為守則》在某個問題上保持靜默,則員工必須根據《行為守則》做出合法、合乎道德的決策。
目 的 :
《文信電子行為守則》不能預計到公司或員工可能遭遇的每一種狀況。此外,在某些狀況下,可能沒有適用法律,或者法律沒有為文信電子制定足夠高的標準。本準則有助於確保在這種狀況下文信電子可以按照合法、循規的方式來開展業務。本準則適用於文信電子全球所有員工,並可能適用于代表文信電子的人士。參閱循規準則,瞭解《文信電子行為守則》中可能涵蓋的有關協力廠商的資訊。
附加指引:
合乎道德的決策要求運用常識和良好的判斷力,在以下指導準則方面考慮和評估行為過程:
- 在文信電子所有的活動和關係中恪守絕不妥協的誠信的行事方式。
- 避免工作和個人生活之間的所有利益衝突。
- 尊重所有個人的尊嚴和價值。
- 在靈活、合作及信任的氛圍中,鼓勵個人能動性和創新性。
- 促進守信、公正、尊重及個人責任受到重視、鼓勵和認可的企業文化發展。
- 建立安全的工作場所。
- 保護環境。
- 當面臨要採取何種恰當行動的決策時,員工應當確保他們對以下問題能夠做出肯定的答覆:
- 此行為是否符合文信電子絕不妥協的誠信的核心價值觀?
- 此行為是否可以保護文信電子做為有道德的公司的聲譽?
- 這種行為如果在新聞媒體中報導,是否能經受住公共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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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對所有這些問題不能給予肯定的回答,但仍然認為所提議的行為合法且合乎道德,則他們應當與其主管、業務部門指定的法律顧問或者與文信電子的商業行為遵循部門審查擬訂的行為後再繼續。在沒有額外建議的狀況下繼續行動,可能會讓文信電子暴露於違法風險中,並可能對其聲譽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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